[2022-09-24-11:17] 編輯:暖心
有的人說,人心本來是惡的。但古人卻說,“性本善”,從人性角度來講犯罪心理并不科學。
從現實來看,犯罪的心理活動更多的在于:找尋刺激感、對未知領域的好奇、報復、尋求更多的財富。
前兩者何意?就是說,一個人對某個領域未涉及,他們也就猶如“初生牛犢”,根本不懼怕,也不會擔憂結果如何,也許在不知不覺中已經觸碰法規的底線。
對于第三點“報復”,很好理解,現實中也有不少案例。為了一雪前恥,自己之前被他人欺負,現在有實力了、有能力,就是單純為了報復對方。
而歸根到底,心生犯罪之念是因索取更多錢財,多數是因生財想走捷徑,而不希望付出太多努力和精力,以身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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